(五)
那次賭氣魏凌允一直記在心里。
初中新生報到之后,他就惦記著在班上找起了適合的女朋友。
他當然不是說已經不再喜歡余蓓,事實上,那個夏天他第一次夢遺之后,就經常會夢到余蓓光溜溜不穿衣服的樣子。
他就是想證明,自己不是沒人要的男生。
實際上,魏凌允在身高抽起來之后,已經是朋友之中最討人喜歡的男生。在班上其他同學悄悄談對象手拉手上下學的時候,并不是沒有女生對他產生過懵懂的情愫。
但當時一班和三班都在傳,余蓓是魏凌允的女友,兩家定了娃娃親,長大后就要結婚一起過日子,別人都沒戲。
結果就是,魏凌允到小學畢業都沒收到過女生給寫的小紙條。
初中就不一樣了。
到了初中,他們雖然還在一間學校,但足足有七個班,而且,魏凌允在一班,余蓓在七班,都不在同一層。
流言蜚語的影響力,自然而然消失不見。
于是魏凌允很認真地把交個女朋友,開始自己的初戀,當作了初中的頭號任務。
之所以會這么想,并不僅僅是因為暑假纏著余蓓讓她答應做自己真正女友的行動宣告失敗,也因為他并沒太把學習當成很重要的任務。
魏凌允的頭腦很好,小學三年級就被班主任推薦去鄰校參加區數學奧林匹克集訓班,六年下來收獲獎狀一墻,小紅花無數,考試卷都被豁免不必家長簽字。
所以初中在當時的他心目中,不過是換一個地方認識一些新朋友而已。
反正閑著也是閑著,不如交個女朋友。
不到一個禮拜,他就選定了五個目標,在筆記本上畫好表格寫進去名字,一點點完善信息資料,打算找一個和自己最合適的女生,共同度過充實的初中三年。
然而,計劃趕不上變化。
就在他跟五個女同學關系都已經搞好,性格愛好什么的都了解得差不多時,班上另一個女生給他傳紙條了。
那是他小學的同班同學,個子小小的,頭發短短的,戴著眼鏡,曾經跟他一個小組,做組長負責收他作業。
而他是課代表,收齊的作業最后還是要交給他。他圖省事兒,就不樂意走那一道手,直接放自己課桌上。
組長大人卻不樂意,總是要在他桌邊跟他磨嘰,磨嘰到他交出來作業為止。
這就是他和初戀女友在小學時期的全部交集。
大概是那時候的事情給他的印象太過深刻,兩人搞對象到了周末找借口出來,手拉手一起逛公園的程度時,他還是在喊她小組長。
起初她還撅著嘴撒嬌一樣說討厭,后來發現改不過來,也就隨他去了。
魏凌允和小組長一共戀愛了半年多一點,直到最后因為學習和女生家長撞破的雙重壓力宣告結束,他倆的交往進展,也就到牽手的地步而已。
“真的嗎?”
初一結束那個暑假,在郊外更遠一些的河邊,余蓓的雪白赤腳伸在小河里嘩啦呼啦地搖晃,斜眼看著他,滿臉不信。
“我騙你這個干嘛,”魏凌允躺在草地上,沒精打采望著天上蝸牛一樣慢慢飄的白云,“要是有初吻了,我肯定找你諞。”
“為什么啊,你討厭不討厭。”余蓓皺起眉,扭頭瞪著他。
“我就是為了找你諞才跟她搞對象的。”魏凌允坐起來,拔了根草,用指甲掐出汁,擰來擰去,“我又不喜歡她。”
“和我有什么關系,你神經病。”余蓓揀起一塊小石頭,試著打倆水漂。
結果石頭一下子就沉進了水里,讓她氣得哼了一聲。
“沒關系你去找我媽哭,說我們家說話不算話!”魏凌允一著急,把跟媽媽說好保密的事兒都嚷了出來,“是,我媽說特別喜歡你,特愿意讓你當我們家媳婦,那我求你當我女朋友,你又不答應。”
“我才初一啊。”余蓓低著頭,委屈地說,“我……我現在就跟你談戀愛,我不真成你們家童養媳了。再說……再說你一點都不浪漫,整天就是‘跟我搞對象吧’,‘做我女朋友吧’,要不就是‘我以后一輩子給你洗腳’,我才不要答應你。”
“不答應散伙。”他摸著下巴上新起的青春痘,滿肚子煩躁,“我還不稀罕求你了呢。我長得又不差,踢球時候好幾個女生看,等我挑著合適的,親了嘴再來找你諞。”
“魏、凌、允,你就是個臭流氓!不要臉!以后都不要理你了!”余蓓嘩啦一下把腳抽出水面,也不像以前習慣的那樣放在他腿上架著晾干,濕淋淋往涼鞋里面一插,起來就抹著淚要走。
可她穿裙子時候不愿意騎車,是被他大熱天蹬著車子載來的,走出兩步,只好又紅著鼻頭轉身說:“你……你送我回去。”
不管什么時候,吵架歸吵架,生氣歸生氣,魏凌允照顧她的心思從來不會受到影響。
他嘟囔著抱怨兩句,起來過去推上車子,吭哧吭哧蹬出一身汗把她送回了家。
送到家門口,魏凌允滿肚子不甘心地問:“蓓蓓,到底咋樣你才肯跟我談戀愛啊。好多不如我的男生,對象都搞一年多了。”
余蓓靠在自己家門板上,腳跟壓下去,腳趾頭翹上來,雙手背在后面,瞪著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盯著他,好一會兒,才氣哼哼地嘟囔:“你就沒發現少跟我說了點兒什么話嗎?”
“什么啊?我覺得我該說的都說啦……我就差沒發誓到年齡就跟你辦喜酒了吧?”
“你……你就是個大蠢蛋!”
她喊了一嗓子,開門進去,咣當把他關在了外面。
隱隱約約在里面好像說了一句,“讓你連本言情小說都不看,討厭。”
初中新生報到之后,他就惦記著在班上找起了適合的女朋友。
他當然不是說已經不再喜歡余蓓,事實上,那個夏天他第一次夢遺之后,就經常會夢到余蓓光溜溜不穿衣服的樣子。
他就是想證明,自己不是沒人要的男生。
實際上,魏凌允在身高抽起來之后,已經是朋友之中最討人喜歡的男生。在班上其他同學悄悄談對象手拉手上下學的時候,并不是沒有女生對他產生過懵懂的情愫。
但當時一班和三班都在傳,余蓓是魏凌允的女友,兩家定了娃娃親,長大后就要結婚一起過日子,別人都沒戲。
結果就是,魏凌允到小學畢業都沒收到過女生給寫的小紙條。
初中就不一樣了。
到了初中,他們雖然還在一間學校,但足足有七個班,而且,魏凌允在一班,余蓓在七班,都不在同一層。
流言蜚語的影響力,自然而然消失不見。
于是魏凌允很認真地把交個女朋友,開始自己的初戀,當作了初中的頭號任務。
之所以會這么想,并不僅僅是因為暑假纏著余蓓讓她答應做自己真正女友的行動宣告失敗,也因為他并沒太把學習當成很重要的任務。
魏凌允的頭腦很好,小學三年級就被班主任推薦去鄰校參加區數學奧林匹克集訓班,六年下來收獲獎狀一墻,小紅花無數,考試卷都被豁免不必家長簽字。
所以初中在當時的他心目中,不過是換一個地方認識一些新朋友而已。
反正閑著也是閑著,不如交個女朋友。
不到一個禮拜,他就選定了五個目標,在筆記本上畫好表格寫進去名字,一點點完善信息資料,打算找一個和自己最合適的女生,共同度過充實的初中三年。
然而,計劃趕不上變化。
就在他跟五個女同學關系都已經搞好,性格愛好什么的都了解得差不多時,班上另一個女生給他傳紙條了。
那是他小學的同班同學,個子小小的,頭發短短的,戴著眼鏡,曾經跟他一個小組,做組長負責收他作業。
而他是課代表,收齊的作業最后還是要交給他。他圖省事兒,就不樂意走那一道手,直接放自己課桌上。
組長大人卻不樂意,總是要在他桌邊跟他磨嘰,磨嘰到他交出來作業為止。
這就是他和初戀女友在小學時期的全部交集。
大概是那時候的事情給他的印象太過深刻,兩人搞對象到了周末找借口出來,手拉手一起逛公園的程度時,他還是在喊她小組長。
起初她還撅著嘴撒嬌一樣說討厭,后來發現改不過來,也就隨他去了。
魏凌允和小組長一共戀愛了半年多一點,直到最后因為學習和女生家長撞破的雙重壓力宣告結束,他倆的交往進展,也就到牽手的地步而已。
“真的嗎?”
初一結束那個暑假,在郊外更遠一些的河邊,余蓓的雪白赤腳伸在小河里嘩啦呼啦地搖晃,斜眼看著他,滿臉不信。
“我騙你這個干嘛,”魏凌允躺在草地上,沒精打采望著天上蝸牛一樣慢慢飄的白云,“要是有初吻了,我肯定找你諞。”
“為什么啊,你討厭不討厭。”余蓓皺起眉,扭頭瞪著他。
“我就是為了找你諞才跟她搞對象的。”魏凌允坐起來,拔了根草,用指甲掐出汁,擰來擰去,“我又不喜歡她。”
“和我有什么關系,你神經病。”余蓓揀起一塊小石頭,試著打倆水漂。
結果石頭一下子就沉進了水里,讓她氣得哼了一聲。
“沒關系你去找我媽哭,說我們家說話不算話!”魏凌允一著急,把跟媽媽說好保密的事兒都嚷了出來,“是,我媽說特別喜歡你,特愿意讓你當我們家媳婦,那我求你當我女朋友,你又不答應。”
“我才初一啊。”余蓓低著頭,委屈地說,“我……我現在就跟你談戀愛,我不真成你們家童養媳了。再說……再說你一點都不浪漫,整天就是‘跟我搞對象吧’,‘做我女朋友吧’,要不就是‘我以后一輩子給你洗腳’,我才不要答應你。”
“不答應散伙。”他摸著下巴上新起的青春痘,滿肚子煩躁,“我還不稀罕求你了呢。我長得又不差,踢球時候好幾個女生看,等我挑著合適的,親了嘴再來找你諞。”
“魏、凌、允,你就是個臭流氓!不要臉!以后都不要理你了!”余蓓嘩啦一下把腳抽出水面,也不像以前習慣的那樣放在他腿上架著晾干,濕淋淋往涼鞋里面一插,起來就抹著淚要走。
可她穿裙子時候不愿意騎車,是被他大熱天蹬著車子載來的,走出兩步,只好又紅著鼻頭轉身說:“你……你送我回去。”
不管什么時候,吵架歸吵架,生氣歸生氣,魏凌允照顧她的心思從來不會受到影響。
他嘟囔著抱怨兩句,起來過去推上車子,吭哧吭哧蹬出一身汗把她送回了家。
送到家門口,魏凌允滿肚子不甘心地問:“蓓蓓,到底咋樣你才肯跟我談戀愛啊。好多不如我的男生,對象都搞一年多了。”
余蓓靠在自己家門板上,腳跟壓下去,腳趾頭翹上來,雙手背在后面,瞪著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盯著他,好一會兒,才氣哼哼地嘟囔:“你就沒發現少跟我說了點兒什么話嗎?”
“什么啊?我覺得我該說的都說啦……我就差沒發誓到年齡就跟你辦喜酒了吧?”
“你……你就是個大蠢蛋!”
她喊了一嗓子,開門進去,咣當把他關在了外面。
隱隱約約在里面好像說了一句,“讓你連本言情小說都不看,討厭。”